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高职院校、有较大影响与较强实力的企事业单位、协会、科研院所和社会信誉较好的社会培训机构等,若自愿遵守共同体章程,恪守共同体宗旨,提交申请并经共同体常务理事会批准后,可成为共同体成员。